,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提出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等具体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五方面15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补齐能力短板,其中包括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等,二是着力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包括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强化设施协同高效衔接等,三是推动智能绿色升级,包括推进数字化融合,推动环境基础设施绿色高效发展等,四是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包括积极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五是健全保障体系,包括加强科技支撑,健全价格收费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统计制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落实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与装备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新基建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科学布局,推进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江苏,四川,贵州等地近期也发布了新基建“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一批重大项目未来五年的建设目标,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参与,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面向“十四五”时期,作为扩大内需,促进转型的重要抓手,新基建建设将进一步加大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