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共15条,主要内容有五点:一是明确了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主要选择资本实力雄厚,运作规范的公司参与,二是明确保险公司可以向养老保险制度参与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养老保障,第三,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销售管理和客户服务,四是明确了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管要求,第五,对银行保险公司建设和维护银行保险行业信息平台提出了要求。
银监会将支持保险公司立足自身特色,丰富产品供给,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落实个人养老制度要求,提供简单易懂,安全稳健,长期保值增值的商业养老保险,完善客户权益保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
哪些保险公司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通知》明确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上年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的75%,上年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上年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最近四个季度的综合风险评级不低于b级,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银行保险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实现系统连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交互,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金业务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免除第一条规定的上年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
此外,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年金保险,养老保障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产品,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限应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