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季度,工银安盛人寿偿付能力下降,退保率在银行系保险公司中也处于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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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寿险公司平均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3.8%和204%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上述两项指标分别为107%和168%,均低于上季度,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工银安盛人寿综合退保率为4.03%,较一季度末上升1.95个百分点对比同期全国11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退保率为2.92%工银安盛人寿的这一指标在银行系保险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其中,公司退保规模排名前三的产品累计退保金额达到81.42亿元,远超2021年45.04亿元的总退保金额
偿付能力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最近几天,银监会在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上指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81家保险公司平均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39.7%和212%其中,寿险公司平均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3.8%和204%相比较而言,工银安盛人寿的上述两项指标分别为107%和168%,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今年第三季度,工银安盛人寿的偿付能力指数不仅较上季度有所下降,预计下一季度还将继续下降对此,工银安盛人寿表示,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权益市场剧烈波动,同时准备金评估曲线下降,叠加资本分类上限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限额管理,提高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投资结构,加快价值转型
*工银安盛人寿的偿付能力指标根据季度数据绘制。
今年3月,工银安盛人寿发行了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这是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发行的最大一笔资本补充债券此次资本补充一度在今年二季度将工银安盛人寿的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了8个百分点,但在三季度末,这一指标大幅下降可见工银安盛人寿的资金消耗是比较快的
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李斌告诉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保险公司增强偿付能力的主要途径是补充资本金,包括从内部经营和外部增资的角度增加资本金数额从外部来看,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颁布后,监管对股东投资行为和增资条件设定了相应的严格要求因此,从股东出资的角度来看,在相关主体和资金不明确的情况下,不能成为增资扩股的资本伴随着保险公司业务发展规模的扩大和分支机构的增多,以及股东增资扩股的限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也是必然的结果
在股东增资扩股更加严格或受阻的条件下,安全有序地发行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资本债券,将是未来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重要方式无论是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还是相关会计规则,对保险永续债的发行都有一些特殊规定,保险永续债的期限,规模,偿还顺序,赎回及付息,减记或转股等条款都需要完善和落实,李斌补充道
退保规模大幅增加。
公开资料显示,工银安盛人寿是由工商银行,安盛中国公司和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其中,工商银行的持股比例为60%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工银安盛人寿综合退保率为4.03%,较一季度末上升1.95个百分点对比同期全国11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退保率为2.92%工银安盛人寿的这一指标在银行系保险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11银行为保险公司退保率,根据各保险公司季报绘制。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工银安盛人寿退保率排名前三的产品分别是财富盈门年金保险,史圣传家宝年金保险和财富致胜年金保险,退保率分别为66.64%,32.76%和26.34%公司退保规模排名前三的产品分别是财富盈门年金保险,鑫如意终身寿险和鑫如意6号终身寿险,上述三款产品累计退保金额为81.42亿元相比之下,2021年工银安盛人寿总退保金仅为45.04亿元
其中,工银安盛人寿今年前三季度财富盈余年金保险累计退保金额达69.16亿元,综合退保率66.64%,退保保费和退保率均排名第一根据消息显示,该产品为理财型保险,保险期限为十年从第六年开始,每年领取年金,直到保险期届满,领取全额这款产品2017年申报上市,2018年3月停售主要销售渠道是银行邮政代理根据消息显示,2017—2018年,财富盈门年金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69.71亿元和21.54亿元,均为当年前五的产品其中,2018年该产品退保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从产品供给端来看,今年开门红的旗舰产品仍然是增加的终身寿险和年金险工银安盛人寿作为一家银行系保险公司,保费扩张主要依靠银保渠道
2019—2021年,工银安盛人寿原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产品主要为终身寿险,年金保险,分红险等投资理财型保险,销售渠道主要为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专业代理和保险经纪业务。
但现实情况是,通过银保渠道销售的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正在成为退保的高发区作为高度依赖银保渠道的工银安盛人寿,退保率和退保金额均为双升,盈利压力逐渐显现
此前,监管部门指出,银邮保险代理渠道业务快速发展,促进了寿险业保费规模和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但发展方式粗放,业务结构不合理,存在销售误导,违规操作,退保金大幅增长等问题
对此,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被保险人进行需求分析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向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销售合适的产品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不得以宣传,误导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以降低合同约定的退保费用
总体来看,工银安盛人寿退保率过高,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盈利能力今年三季度末,工银安盛人寿累计年度净现金流为—46.18亿元,明显低于二季度末累计年度净现金流1亿元工银安盛人寿业绩涨跌互现,保险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18.11亿元和—4.65亿元,同比增长2.78%和—135.88%
关于退保率,工银安盛人寿回复中国科技投资记者称:最近几年来,我公司对退保业务从前端销售流程到中后台退保业务的统计分析和质量管理都持续关注,并保持了良好的效果2022年退保率主要受产品特性影响,低于公司对整体退保率的预估伴随着产品转型,回归保障,未来我公司退保率将更加合理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