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大家有没有在朋友圈看到或者亲身练习过骂人很多人把朋友圈当成说话的工具,但是在朋友圈骂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据相关报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最近几天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件,一名男子被判在朋友圈道歉两年,并支付赔偿金18800元。
根据消息显示,年过半百的老李和老孙,通过父母相识多年,彼此信任有一天,老李的妻子和老孙萌生了创业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共同成立一家管理公司公司遭遇经营风险后,老李的家人经济损失惨重,老李和老孙的关系也破裂了
老孙即老李长期在朋友圈人身攻击自己,甚至用侮辱性语言诋毁自己,损害了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尊严,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遂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考虑到被告在侵权行为中使用的文字有碍观瞻,侵权时间跨度长达两年,被告侵犯原告名誉权必然会给原告造成持续性精神痛苦,法院酌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本案公证费,律师费人民币15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上述费用是原告因本案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有相应票据支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综上,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
二,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8800元。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